文化部今仔日公佈「公共媒體法草案」。宣佈台語電視台明年中開播,而且會向「定頻」、「必載」的方向處理,予第四台攏看會著。(其實這馬公視的節目攏真網路化,所以未來台語台應該佇網路嘛攏看會著才對)。
法案(草案)內面(41-46條)有講著族群頻道的設立,按怎經營,經費的來源等等,嘛規定地方戲劇、文化藝術節目應該用伊原本的語言製播等等,若正經會當通過,未來台語頻道就是久久長長,真有制度的存在囉!
鄭部長形容這部法案是欲共台灣媒體起造作一隻航空母艦。提供本土文化產業koh khah闊的通路,通予有心的人攏會當有發揮的空間。
我看規部法案的內容嘛真有現代性,koh兼顧文化平權的概念,確實會當解決真濟公廣集團現存的問題。看了真佩服。
#母語的跤步一步一步一直踏出去!
#立法院對文化教育相關法案的審查速度才是上大的變數⋯⋯